放弃 |
刚才,我从菜场买菜回来的路上,遇见一个有半年不见的朋友。半年前,春节的时候,我去过他的新家吃年饭。我左手夹着半支烟,右手提着一袋子菜。我先看见他,所以我也先笑着站在那儿。他看见我了。他驾驶着他那辆黄色的摩托车,停在我面前。 我们好久不见了,他说。我说,是呀。他从裤袋里掏出一盒烟,要我接一支。我说,我在抽着。他说,抽着也接一支,接一支又不会死人的。于是我连忙接了一支,夹在我的右耳朵上。 我和他,就这样,一个提着一袋子菜站着,一个跨坐在一辆黄色摩托车上,打开了话匣子。 他问我,你最近见过铁公鸡吗?我说,没有,你找他有事?他笑着说,他在泡妞玩。我很惊讶,不会吧,我们都没有泡,他还会一个人去泡? 呵呵,你跟不上了,这世界变化快啊。他说。 真的? 他泡没泡我不知道。我这样说是我突然想到要这样跟你闹着玩一下。 我笑了,我说,是不是你在泡呀? 我没有这种嗜好的。 可是你说这世界变化快啊。 呵呵。 那你现在在干什么? 常去酒吧。也就是喝喝酒,喝高了就唱唱歌、蹦蹦的,不干别的。你呢? 还不是坐在家里穷写啊写的,想骗两个小钱。 骗到没有? 不好骗。我老是无法按照标准写。比如我就很可能回去把我们今天一见写成一个小说的,可是这样的小说…… 算了算了,别说什么小说的了,你想怎么弄就怎么去弄吧,我只想哪天我们三个聚聚,我们三个在一起是没说的,我们要好好疯疯。 回到家里,我立即打开电脑,决定敲出这个小说。我先敲出题目,然后再敲出内容。我觉得我敲得非常好。因为我发现题目和内容根本没有必然的、逻辑的、必要的、因果的联系。也就是说,我又弄出一个算不上小说的小说了,而且打算以后还要这样继续弄下去,因为这样的小说多好写啊,正是我心目中的 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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