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远方等我(节选)
纯铁牙签

(下)
有一段时间,我的工作进行得并不是很顺利,曾一度找不到愿意接受采访的人了。我说,我们聊聊吧。对方说,我知道你们都市报的“城市情缘”,办得不错,我也常看的。但是我实在是太忙了,抽不开身来,不好意思啊。起先我还努力争取一下,后来我连争取的信心都没有了。那您忙您的吧,我说。然后我灰溜溜地走开,感觉自己像一个上门推销的小贩。有一天我也是带着那种垂头丧气的神色走在街上。我想,应该到开花的季节了吧。我已经很久没去农村了,那种山花灿漫的景象让我十分神往。所以对摆在街边的一盆小桃树感到十分的兴奋。以上的叙述有点紊乱,简单说就是这样的。我走在街上,忽然看见街边有两株开花的桃树。那是一种观赏性的桃树,满枝都是密密匝匝的桃花。桃树被种在两只大大的花盆里,花盆被放置在一家餐厅的大门两侧。餐厅有个很别致的名字——水云间。就是说我曾经去过这家餐厅。去年冬天,我和小B,帽子一起来过。那天就在这里,我还认识了一个姓汪的女老板。而她的形象还和这家叫“水云间”的餐馆一起不深不浅地刻在我的记忆里,只是那时还没有桃树。
关于那个女人,帽子比我清楚。所以我马上给帽子打电话。如我所愿,帽子给了我她的地址和电话。帽子说,她的名字叫汪秋华。我很快给她打了个电话。
您好,是汪总吗?
是,你哪位?
她的声音听起来很特别,好象是从一个不现实的世界里传来的。但我还是立即听出了说话的人正是她。
打扰了,我礼貌地说,我是都市报“都市情缘”版的记者,您有兴趣接受我的采访吗?
没问题,她用异乎寻常的肯定回应了我,你说什么时候?
我跟她约好晚上六点半在红茶馆见面。六点钟,我提前半个小时到了那里。我挑了一个靠着玻璃墙壁的位子坐下。这样,我就可以一边喝茶,一边望着外面的风景。外面除了一个小的停车场外,还有一片竹林,把红茶馆和小山脚的街道隔开。我认为在一个春天的傍晚坐在竹林里喝茶是一件相当有情调的事情。最好还有一点雨沙沙地下着,我在心里还这样说。
一辆乳白色的宝马轿车从竹林边开进了停车场。我想她来了。
说起来,那应该是汪秋华第一次在我的生活里出现。前面那次的一面之缘根本不能算数。我站起来,向她招手,但心里的紧张却丝毫不能掩饰。后来我还想这是怎么啦,我好歹也是个有工作经验的S城名记啊。她脸上露出矜持的笑意,向我走过来。等到她走近,看清我的时候,脸上的笑意又突然转变成了惊讶。我说,汪小姐,你好。她说,你好——我好象见过你的,我们以前认识吗?我笑了,不会吧,汪小姐,这可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说,不可能,我一定见过你的,让我好好想想。她一边坐下,脸上一边做出回忆的动作,好象她正在记忆里翻江倒海地寻找我似的。后来她很痛苦地摇摇头,唉,真想不起来了。我继续保持着我的微笑,但我并不打算告诉她那次餐厅的邂逅。我只说,这是我们的缘分,汪小姐。
她继续坚持说我们曾经见过,而我则不打算把这个话题再继续探讨下去。所以我打岔问:要点什么呢?咖啡?她说:不,我喝茶。她的回答让我觉得特别奇怪。她是我交往的女人中唯一一个在咖啡和茶里选择茶的一个。我说:听说只喝茶而不喝咖啡的女人很务实。汪小姐是这样的人吗?她说,是吗?我可没听说过。说完她就笑了。她此时的神态,完全不像去年冬天留给我的印象那样的神秘。应该说,她笑得很爽快。而这种爽快里仿佛又蕴涵了当初那种神秘的力量,吸引着我的注意力。我在想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我拿出笔记本、钢笔、打火机以及我的牡丹牌香烟。在给自己点烟的时候,我顺便问她要不要。她说我自己有,随后从随身带的挎包里拿出一盒白色盒子的香烟和一个白色的打火机。香烟上的字迹看的不清楚,但很显然是一个外国的牌子。她点了烟,细细的烟支夹在他修长的指头,显出一种很优雅的情调。这时红茶馆的琴师正换了一首曲子演奏,听得出来是那首经典的《yesterday once more》。
音乐真美,她说,可以开始了吗?
我尽量从环境开始切入正题,所以我说:《昨日重现》是一首很怀旧的音乐。汪小姐能讲讲你的故事吗?
故事是有,她从嘴里吐出一串迷茫的烟圈,但也许并不值得怀旧。虽然这样说,但她似乎还是很愿意把她的故事讲给我听。因为整个夜晚,我几乎都是在她的故事中度过的。她把她的故事娓娓到来,说得有章有序,不急不慢。事实证明,汪秋华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女人,从她的嘴里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能恰到好处地吸引我。
午夜的时候,我们从红茶馆走出来,外面真的淅淅沥沥地下着春雨。什么时候下的雨,我怎么一点都没察觉呢?能解释这个问题的,应该有两个原因,一是茶馆里的音乐声覆盖了雨声;另一个就是在那个晚上,我的眼睛及心情都一直跟着汪秋华,外面发生的一切都被我忽略了。
下雨了,她说。
是啊,下雨了。我说。
我替她拉开车门,她坐了进去。你怎么回去?她问。我说我可以打车的。要不要我用车送你?
谢谢你,不用了。
她没说什么,关好车门,打开了发动机。我向她挥手做了一个告别的姿势,便冒雨大步向前奔去。
一会儿她的车又停在了我旁边。还是我送你吧,她说。这一次我当然没有拒绝。
夜深人静的街道,夜深人静的男女。在车上我们没有说话。我的眼睛一直盯着车前的雨刷。雨刷把雨水檫去,很快新的雨水又夹社霓虹的光先打了上来。雨,赴汤蹈火,前赴后继。它们不知道我的眼睛正盯着它们。汪秋华的车开得很快,快得好象我们正在城市里滑行。在车快要到达我住的黄桥新村的时候,她忽然问:你相信爱情吗?我想也没想,很干脆地回答:相信。我的一本正经让她哈哈大笑了起来。
爱情是否真的可信?后来我也曾这样问过自己,而我再也没有找到过一个确切的答案。我所相信的爱情,是否就是我与彭诗云之间的那种爱情,还是汪秋华和她丈夫之间的那种爱情呢?
到了。她说。她把车停在路边,而我却一点下车的意识都没有。我的灵魂忽然已飞出身外,在另一个世界里游弋。眼前的这个女人,看起来健康、明朗、动人,而她内心深处的另一个自己,却是伤痕累累的——这一点你们不知道。但我知道,另一个她在我和她的对话中渐渐凸现。现在,已经非常清晰了。。。。。。后来,我在她的提醒下,慌忙下车,只一会,她就消失在茫茫春雨中了。
九二年我二十一岁。到现在,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还能很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汪秋华说的话和说话时的表情。我比较幸运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她继续说,所以那年大学毕业后,我的父母把我送去了国外。哪?我问。美国,她又说,我学的是经济。在美国期间,我认识了罗恒,就是我现在的丈夫。当年他三十八岁,在一家大公司任职。应该说我和他年龄相差太大,不合适的,但是人在异乡,孤独感都显得特别的重。加上他对我很好,几乎是无微不至了,我很快搬去跟他住在了一起。
看得出,她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中。我不愿打扰她,一边静静地听她说话,一边飞快地记录。
其实跟他在一起也算不上快乐。只不过人在处处被关心,被照顾,被保护的时候,就会变得懒洋洋了。所以跟他在一起,我什么都没想。九七年我们回国。那年正好香港回归,整个华人世界都充满了一种热爱祖国的激情。他们公司也在那年正式进入了中国大陆市场。他被派往国内驻中国大陆的总裁。就这样,我们回到了S市。
回到国内,在过去的生活环境里,我开始觉得罗恒变得陌生起来。渐渐我发现,爱并不是我选择跟他的理由。
后来我们的分歧越来越多。我希望我是一只能够自由飞翔的鸟,而他则希望我是一只宠物。他不愿意我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你说我能受得了这个吗?
然后我们开始吵架,越吵越凶,但我还是出来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我当时的意思是,不能过就别过了。但他是一个爱面子的人,不同意离婚,所以直到现在,罗恒还是我的丈夫。只不过我们分居了。我从他的房子里搬出来,住到了自己的房子里。
我说,原来你的婚姻也是不幸的。
这不是我这能左右的,王记者,她说。
在采访完汪秋华的那段日子里,我的状态,应该还是如前所述的“灵魂出窍”。这一点连我自己也搞不懂,我成天好象有很多问题要去思考,又好象什么也没想到。真荒唐啊!帽子当时就是这样评价我的。
我继续和彭诗云住在一起,我搞我的采访和写作,而她忙她的毕业论文,生活平静得恰似以往。但是我明显感觉到,一切都在开始改变。其实改变的,除了人的心情之外,还有什么?那年春天,S市召开了一个让世人瞩目的大会,会上确定了S市的新的发展规划。规划书上说:力争用8-10年时间,将我市打造成一个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国际化大都市。这个口号的提出,让所有人都为之精神一振,感到美好的前景正在不远处等着我们。宏观上讲,我们会变得越来越幸福。而从微观上讲呢?从我自己身上讲呢?我一点也说不明白。
彭诗云已经不敢跟我谈以后了,毕业生的颓废情结影响着她。我想尽办法给她带去欢乐。我说:开心一点嘛,马上要毕业了,社会,这所更大的大学正等着你呢。她笑笑说:你在我身边,比什么都好。
当然,我在近可能地用多一点时间去陪她。但同时我也不能否认,汪秋华的影子正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的脑子里。最后我甚至感到,我必须再见她一面,就算见不着面,打个电话也好。
那篇采访你的文章见报了。你见了没有?
见了。幸好你用的是假名,否则要是我老公知道,那他不气死才怪。她在电话那头说。
媒体当然要注意影响的。我说,那天晚上跟你聊得很开心。
我也是。她笑了,今晚可不可以出来?
当然可以。我也笑了。
三月份的时候,天气正开始转暖。女孩们最先知道了温暖的来临。说她们是这个城市的日历,一点也不过分。她们对温度的上升比任何事物都要敏感。现在,在河滩上,一群穿着裙子的女孩,在放风筝。河里水少的时候,河滩就是S市的一个大舞台。我站在河岸上,看着那些河滩上放风筝的女孩,她们身上花花绿绿的裙子, 以更远处的河水。时间已是黄昏了,我和汪秋华约好在这里见面。
嗨!她从她的白色宝马车上下来,用这种很青春的方式跟我打招呼。我已经等你很久了,我说,不过也不亏,风景真好。她走到我身旁,不变的体香就进入了我的鼻子。她说,是啊,好久没有这么轻松过了。去那边走走?她指指河滩。好啊,我说。
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次愉快的经历。我们肩并肩,走在不满鹅卵石和砂子的河滩上。那些放风筝的女孩子在我们身边跑来跑去,不时发出快活的哭叫。她们和这个春天的风景连在一起,仿佛她们自己就是这春天的一部分。她们正和叶子与花朵一同长大。我和汪秋华聊了很久,但我已经不记得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只是当夜色袭来的时候,我们还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真的是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了。她一再强调。我猜想她说这话时,一定在回味着她压抑而又寂寞的过程。那些东西在她心里待得太久,让她直想把它们抛到很远的地方去。我想在她的眼里,我一定是个幽默风趣的男人,我总是能在适当的时候恰到好处地说一两句笑话,引得她格格地笑。你真是个有趣的家伙,她说,你总是这样的吗?我说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现在是我自己在思考,我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我从来就没有这么多话——是你的幽默让我变得如此幽默的。
到现在,我们想不起当天我是怎样第一次牵她的手,第一次拥抱并吻她,又是怎样去她独居的房子,完成我们的第一次做爱的。那时候幸福的眩晕侵占了我,让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像一张白纸,白纸上一遍遍被她的影子涂抹。真好,她依偎在我怀里说,和你在一起真好。
外面春光明媚,我一个人走在回去的路上,没人知道我正想着些什么。我走得很快,大幅度地摆动双臂,一个个地超过前面的男男女女,我在去一个名叫黄桥新村的地方。我脑袋里交替出现着两个女人的形象,她们是彭诗云,汪秋华。她们争先恐后,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回到家,熟悉的事物一起进入我的视野。彭诗云已经去了学校,但窗外有她劳动过的痕迹:她的内衣晾在外面,水正一滴滴落下来,毫不留恋地落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抽了一根烟,显得更加的百无聊赖起来。我走进卫生间,洗了一把脸,照镜子的时候我发现下巴上的胡子又长出来了。于是我拿起剃须刀,打开电源。剃须刀的刀片在飞快地旋转着。我把它朝下巴上抹去。“吱吱吱”,胡子被剪断的声音有点像冬天在雪中走路时发出的响声。胡子很快被剃光,我的下巴 呈现出一种铁青的颜色。但是我还是一遍一遍地刮,一遍一遍地,我陶醉在其中了,就好象我真的正在雪地里行走一样。但这时电话响了。王怀楚!打电话的是汪秋华——这不出我的预料,她用完全不同于以往的语气称呼我的名字,年有没有发现,我已经爱上你了?
何以见得?我问。
我们才分开几个钟头而已,我居然又开始想你了,真难以想象啊。
有什么好想的,现在你应该想想你的公司,做老板的都不上班,那还了得?
呵呵,这还不简单,我已经把公司的事交给我的助手了。她笑得很诱人。
那你决定今天不上班了?你打算做什么?
打算找你,打算和你在一起。
那怎么行,我们总不能天天在一起吧。
我有一个解决的好办法。她神秘兮兮地说。
我问:什么好办法?
你去我的公司上班,她说,我聘你做我的副手。
你不是开玩笑吧?
我是说真的。
她话虽然这样说,我当然不能按她的话去做,否则人家会认为我是一个富婆的男 ,那多没面子啊。虽然我没有去她的办公室报到上班,但从那以后,我跟她在一起的时间明显多了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往她那儿跑。她住在一栋豪华的公寓大楼里,近一百五十平方的屋子就住着她一个人。她丈夫都很少去那里,这也难怪她会如此寂寞了。
这些事情我当然不会让彭诗云知道,我总是不动声色地完成我和汪秋华的约会。而她也习惯我的早出晚归。自始自终我都认为,我的爱是属于彭诗云的,她让我觉得安定和平静。而汪秋华又对我有不可阻挡的吸引力,除了她的肉体,还有属于我自身的叛逆情绪。帽子后来知道了我的事情,他警告我说,你啊,小心引火上身。对于他的衷告,我不置可否。其实我也隐隐地产生了类似的担忧,我也骂过自己真他妈的不是东西,但实际的情况是,在痛责自己后,我还是收不住脚步,汪秋华的一个电话就能召唤我去她身边。这种感觉可以拿戒烟来比喻。我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也曾发誓不再抽烟,但是怎么做,我还是一个烟民。
烟可以抽,女人不能乱搞。在帽子家里,我们抽着烟,帽子就跟我说了这样的话。
我像是一个乱搞女人的家伙吗?一点也不像。我只不过是一个诗人,有时写点小说,一个给报社写稿的自由撰稿人。拥有这样一个身份的人,给别人的印象总是叛逆、不羁。那么我这样做,也无非是在履行一个诗人的本职而已。但我同时又隐隐地感到不安,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对彭诗云——她信任而单纯的眼神,我总是感到冷疚和害怕。
我忽然伤感起来,后来四月的阳光那么美好,四月的雨水也显得迷人。去年冬天我写过一首题为《五月的光》的诗:在冬天我怎么想起/五月的光/五月的光/那么潮湿/照在麦地上/麦子/也显得潮湿。我当时写这个,完全是一种对童年时代乡村生活的追忆。童年时代的春天是美好而单纯的。而现在,这迷人的风景在我眼里却显得焦灼,一种不安的情绪正在悄悄上升。
彭诗云已临近毕业,她已决定留在S市。前不久她和本市一家外企签定了就业合同,就是说很快她将踏上这会,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到了要离开的时候,才知道校园那么美好,她说,真有点恋恋不舍的。我说,这种情绪很正常,当年我毕业时也跟你一样,恨不得把从前的时光再重来一遍。她说是啊,就是平时那些关系不怎么好的人,现在也变得亲切可爱了许多。我笑笑,然后紧紧地抱住了她。她偎在我怀里说,我喜欢这里,我不走了。我要留下来跟你在一起。我低下头,吻了她。她也报以更热烈的吻。我们接吻的时候,嘴里发出了类似喝稀饭的声音。
要说女人对男人使出的最恨的招数,应该就是诱惑。诱惑可以让女人牵着男人的鼻子走。就算此刻男人知道自己正在被诱惑,他还是会情不自禁地走下去。应该说,在一个男人从开始有性欲的年龄起,就已宣布他向女人世界投降了。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就像现在,我同时被两个女人诱惑着正一步一步向烈火靠近。我已说过,我爱彭诗云,她是一个真正的老婆。而是一个人,就是汪秋华,却也是无时无刻不在占据着我的心,我的思维,我的梦境,甚至我大便时的那几分钟时间。
现在我回顾了一下我和彭诗云之间的那些历史,感到爱情这东西真他妈的不可思仪。这几个月来,它一直在慢慢渗入,慢慢挺进,它在我们不知不觉中就俘虏了我们。今天当我重新回味这些东西的时候,我才明白,这“慢”中所蕴涵的恬静之美。而另外有方面,我和汪秋华之间,则像是着了火的棉纱,腾地一下,就蹿出了大火,但是大火过后,是不是只剩下灰烬?
有一天,有一天是这样的:星期六,天气很好。彭诗云很早就起床了。她告诉我今天她们班要出去搞一次集体春游,晚上还要露营。她说,这很可能是我们班最后一次集体活动了,所以我无论如何也要参加。她的意思好象是我要阻止她参加似的。我说:这没关系,去吧。玩得愉快点。随后她收拾了一些东西,我又陪她下楼到外面的可的商店买了些饮料面包什么的。她就坐车去学校跟她的同学们会合去了。我一个人走在街道上,漫无目的,无聊透顶。所以我决定给汪秋华打个电话。嘿,我说,难得有这么好的天气,不准备出来喝杯茶吗?
很快那辆乳白色的宝马就停在我旁边了。汪秋华长发披肩,
戴着一副墨镜。快上来,这里不让停、车的!我们去哪里?上车后我这样问她。她说:这么好的天气,当然应该出去喝茶了!
车子于是在大街小巷里穿梭起来,很快我们驶出了市区。马路一下子变得宽阔起来。她加大了油门,于是两旁的景物加快速度向我们身后跑去。我忽然冲动起来,伸手揽住了她的腰。
不要,她稍稍挣了一下,我在开车呢。我说我想要。我说这话的时候,另一只手已经停留在她的胸部。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不要,真痒。我把头靠近她,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
S市郊区有很多小山庄,坐落在一片丘陵里面。农民在那里开了茶馆麻将馆什么的,供城里人去休闲。我们去的一家正是在一座小山脚下,院子外面是一潭碧水。院子由竹篱绕成,院门檐则铺着茅草。木牌子上写着“诸葛庐”三个大字,如果仔细看,还会发现“诸”字旁边还有一个小的篆体“小”字。原来这家茶馆名字叫“小诸葛庐”。我们把车子停在院外面的停车场,走进去才发现里面人并不是很少。两男两女在院子的一角打麻将,另外还有几个老板模样的人坐在院子里喝茶晒太阳。院子里有两棵杏树,但杏花都已落光,一颗颗小青杏挂在上面。迎宾小姐穿着大红的旗袍,走过来问我们是屋里请还是院子里坐。里面太冷,还是院子里晒太阳比较好,汪秋华说。我们坐下来,才正式感觉到阳光照在身上的温暖。我透过竹篱的缝隙望出去,还看见了远处一大片金灿灿的油菜地。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不由得轻松和慵懒起来。
永远像这样懒下去多好。汪秋华说。
我们要的龙井和点心也端上来了。汪秋华脱下棕红色的外套,里面是一件极薄的白色毛衣。她伸出双臂,做出一个娇弱的姿势,这样她的胸部的轮廓就整个露出来,甚至连乳头也看得见了。这样极具诱惑力的姿势让我不禁想入非非起来。我在想象着那两团躲在她衣服的阴影之下的东西,是不是正挣扎着想要出来。但是在当时,我不可能对她有什么不规矩的动作。一是因为这个郊外不同于我想象中的郊外,可以找一个僻静的地方跟她亲热;二是因为我跟她面对面坐在两把椅子大会,也实在是不方便动手动脚。
你看什么?她喝了一口茶问我。
这时我也点好了一支烟。我说,这你还不知道?
她立刻知道了我看的是什么,脸微微有些红,骂道:色鬼,不许乱看!她这样骂,显然语气里有亲昵的成分。于是我趁胜追击地说,我还在对你想入非非呢。她说:要看?看你老婆去!
我不知道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但它让我立刻想到了彭诗云。她才是我的老婆,我的老婆一定不会拒绝我的热情,而眼前的汪秋华,顶多只能算我的情人。我望望远处,那是一大片金色的油菜,不知在春游的彭诗云,是否也和我看到了同样的风景?
你想和我怎样?我问她。抽了一口烟,我又补充说:我是说以后。
她听了这话,先是瞪了眼睛,随后又摇了摇头,说,没想过,真的没想过。你说呢?
结婚?我反问。
她说,不知道。也许有一天会吧。但我现在是个有丈夫的人,这你知道。
我说,那么就这样下去吗?一直这样直到我们老掉?
她噗哧一声笑了,说你怎么忽然想到这个?没意思,白白浪费好天气。
我忽然也觉得这样追问下去不会有结果,也没什么意思,所以也不再跟她提这个。但是那天我真的是很想知道答案的。
很快到了下午,坐了几个小时。这种在郊区的院子里喝茶赏风景的情调也消失了,而且我也确是很想立刻走进我们的主题里去,那就是——做爱。所以我说,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她立刻会意,却故意说,急什么急!但我们还是很快离开了“小诸葛庐”。坐在车上的时候,她问我:那我们去哪?她的意思是,我们要去哪里做好事。
去我家。我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
后来的结局证明,我不应该匆匆忙忙地就做出这样轻率的选择,去我家,和汪秋华——做爱,这不是疯了吗?这样说吧,如果我是S大的系主任,我绝对不会干涉学生们在毕业前做的一点点稍微越轨的行为,或者说,如果我是彭诗云,作为一个毕业生,也不会这样乖乖地听系主任的话。说到这里,也许你已经明白,当彭诗云的系主任得知他们将在外面露宿时,立刻给他们班长打电话阻止,而他们,也匆匆地结束了春游,在晚上回来了。
彭诗云回来的时候,汪秋华正躺在我的床上,她一丝不挂,抽着一支烟。我们的云雨刚刚结束。她说,你的床可真硬,咯得人生疼。要不要喝点水?我问。她说,那你给我端过来吧。
就在我下床给汪秋华倒水的时候,我听见了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我慌了,当时的表情难以用文字表达出来。我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什么人?汪秋华问。
我没有回答她,立刻感到事情严重了。我很快跑到客厅,彭诗云已经进来了。真没劲,她说,露营计划被系里那个糟老头子知道了。咦,你怎么搞的,这么早就睡了?这可不寻常啊。你看着我看什么?我哪儿不对劲吗?你怎么回事嘛?唉,今天好累!
什么人?屋里又传来了汪秋华的声音。
我崩溃了,或者说,我傻了,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那一刻,我的确是一点意识也没有了。我只有眼看着彭诗云冲到我的房间门口,一把将门推开。
接下来的几秒钟是安静,用一个很俗气的比喻,死一样的安静。无法想象两个女人四目相对时的表情,然后我听到彭诗云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声。过了一会,她把门猛地栓紧,低着头,从我面前急匆匆地奔过去。她把自己锁在了她的房间里。诗云!诗云!我敲着门喊她。但她没有一点反应,我听到里面传来收拾行李箱的声音。过了一会,门开了,她提着一个大箱子出现在门口,脸红红的。
就这么走了吗?你不能走,我不能没有你!我歇斯底里地喊着。
笑话!她冷笑一声,说,你认为这里还有我的位置吗?——不要碰我!
她挣脱我的手,打开大门冲了出去。我也跟了上去。说实话吧,当时我心乱如麻,而且两腿发软。我想追上她,告诉她,我错了,我要请求她原谅。只要她肯原谅,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因为对我来说,她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她在我前面跑得很快,披散的头发都飘扬起来,让我几乎追不上她。尽管她手里提着一只沉甸甸的箱子。
街上车来车往,非常热闹。但我顾不了那么多,因为我的眼泪已经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我声音颤抖着:我错了,我错了,原谅我可以吗?只要你留下来。留下来,你真的不要走!否则我会一直跟着你,不管你去哪儿,我都跟着你!
她回过身来,听得出她的声音也颤抖着,并且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不!你不要试着拉住我了,就算你现在赶上我,把我拖回去,我还是会走的。你回去!我不想再见到你,你回去!
她很快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从我眼前活生生地消失了。
我站在街上,喘着粗气,而且眼泪也在一滴滴地滑下来。那时我一点追下去的勇气也没有了,我心里清楚,她是不会回来的。
后来我坐在街边的一处墙角,绝望地望着眼前的一切,感觉它们都与我无关。只是当我抬头的时候,猛然发现一弯新月挂在蓝紫色的天幕上。起先我竟然没有发觉这是一个有月光的晚上。
我在街上游荡到半夜,幸好四月的夜晚并不是太冷。我回到家里,寂静、空荡的气氛笼罩着我的屋子,仿佛彭诗云的离去把一切都已带走了。桌上有一张纸条,很显然是汪秋华留下的:王怀楚,我走了,也许我压根就不该出现。爱你的,秋华。我将纸条撕碎,扔在地上。等我准备到沙发上躺一躺的时候,窗外已经露出了隐隐的白色。
好吧,这就算我的新的开始吧。在卫生间洗脸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打电话给帽子,告诉他这件事,帽子照例把我一顿狠批,并怪我当初没有听他的劝。我也不争辩什么。我只说:我想把房子退了,我现在很不想住在这里。也好,帽子说,你先搬到我这里来住吧。我在书房给你一张床。
在我走出黄桥新村三单元四号楼302的时候,我还是很不舍地回头望了它一眼。它还是和当初一样,它并没有保存关于这半年时间以来的一点点痕迹。
汪秋华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想我怎么也该跟她解释一下。后来我去她的公司,才知道她又去了美国。如果她真是为了避开我而去的美国,我就觉得这些事情实在是太小题大做了。有必要吗?有必要为了感情而负气远行吗?
而彭诗云呢?她又在哪里?帽子想办法帮我弄了她们班女生寝室的电话号码,2808681,从此以后,在手机里输入这几个数字成了我每天的习惯。因为每一次电话打通的时候,我得到的回答总是:她不在,她刚刚出去。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之类的。
可以想象我当时情绪是如何的低落,我基本上无心工作,专访之类的事情几欲放弃,勉强完成的任务也毫无恃色,根本无法吸引读者的眼光,为此主编找我谈过几次话,要不是帽子在旁边说好话,恐怕我又得待业在家了。
下一次见到小B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有一天帽子和他老婆都不在家,我正无聊得想去下一碗面条来吃的时候,一个高大壮硕的男人,就是小B,突然推门而入。
我去黄桥新村找过你,那男人说:你搬走了,所以我就来了。
是啊,我们彼此都有好长时间没联络了,现在还好吗?
勉勉强强吧。小B这样说其实是过谦了,他一直发展顺利,已经有唱片公司开始关注他了。前不久S市电台音乐频道还做过他的专访。在电台女主持人嘴里,他已不是小B,而是B哥了。
我知道你现在还不错,我说。
小B嘴角一撇,算是对我的回答。他坐下来,给自己点上一支烟,然后说,你的事情我知道了。
她找过你?我问。
他并不回答,而是问我:记得当初我是怎么交得你的吗?
当初?当初发生了什么事情?其具体细节又是怎样的?我还真的记不起那么多了。而现在小B跟我提起的当初,又具体是哪一个当初?
我跟你打过架,小B说,我当时还警告你对她好一点——你放心,这次我找你不是来打架的。
她找过你?我继续这样问。
跟你说实话吧。他说,她现在就是跟我在一起。我知道你的事,怎么说呢?她现在很烦你,她宿舍的同学也很烦你,你以后就不要再骚扰她了。
好,我说,既然有你来保护她,我就放心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面带笑容,甚至伸出手去要跟他握手。
不客气,小B跟我握了握手,然后很快地消失在我的视野。
我努力让平静下来,不管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心态上。我喜欢晚上彻夜工作,白天足不出户。很快,我在报社的业绩,也开始上升,甚至我在以前做得更好,这样多少能让我的生活更充实一些。我记得当时每次我的专版出来,彭诗云都要一字不漏地看完的。而现在,她还会读我的文章吗?
我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她的消息了。小B我别再骚扰她,我很听话。我再也没有往她宿舍打了过电话。其实我也知道,就算电话打通了,她也不会接的。两个多月,意味着新一届的毕业生即将踏入社会,而夏天也已到来,天气湿热。在帽子家里,我也渐渐感到不自在起来。毕竟这个家,是由帽子和他老婆共同组成的。我呆在这里,多少有碍他们的夫妻生活。嫂子,我给你添麻烦了。哪呀,不就是多加一双筷子吗,有什么麻烦的?尽管帽子和他老婆一再强调我并没有麻烦到他们,但我还是越来越不好意思待在他们家里了。我知道我一定要走,而S市将再不是一座适合我的城市,所以我的离去,将会是一个对我一生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我要像一个毕业生一样,选择自己新的未来——我有这样的预感。
自从这种预感在我心里产生之后,就开始一天天的变强。虽然我依然在为报社认真地工作。我总是幻想着有一天我会背着简单的行李,和S市告别,我将会去一个现在仍无法深知的地方。
正在我在为我这个预感——或是预谋——的实现作规划的时候,有一天,我的手机响了。那是在两个多月以后,已经是八月份了。彭诗云早应该离开学校,而S大也将迎来一批新生。当然有人给我打电话并不奇怪,经常有本地的一些报纸杂志找我约稿,甚至有杂志要做我的访谈什么的。但这一次,手机上显示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号码,一个来自新疆的长途。我:喂。对方:喂——一个女人,熟悉的声音。她只“喂”的一声,我便知道了她是谁。
是你?我头脑里忽然变得一片空白,思维,动作,甚至时间都已经停止。
没想到?她的声音显得温柔,或者说有一点疲惫。
你在哪?尽管我已经知道,我还是这样问了一句。
很远的地方,你肯定不会想到的——她当时肯定也乱了,没有想到他的电话号码会告诉我她的位置。
新疆?你肯定在新疆。
你怎么知道的?我真是在新疆啊。
接着我告诉她我大学时有一个名叫谢孝军的朋友,大一是因为初恋的失败只身跑到新疆流浪了一个月,成为轰动全校的新闻。他回来后告诉我,那里哪是人住的地方啊,简直只有神仙才配住在那样美丽的地方。我还说没准你现在在的地方他当初也到过呢。
是啊,这里真的很美。你不是说过你喜欢白杨树吗?这里白杨树可真多,山上路边到处都是,还有一种更好看的胡杨,还有到了晚上的时候,天气总是晴朗,经常都可以看见月亮。你的朋友当然要陶醉在这里。
你过得还好吗?
还好啊,一个人很自在的。你呢?
我也好,我现在搬到帽子这边来住了。
是吗?帽子他们还好吧?
老样子呗。我说。
然后我们又随便聊了一些事情。但是我们都没有涉及到那个敏感的话题,包括小B,我们也不约而同地避开了。我知道面对这些的时机还没有到来,我们还缺乏足够的勇气。
我有点事情要先走了。。。。。。她说。
那好,再见。我说。
彭诗云给我打来这个电话,我是真的没想到,但是她打过来后,我竟也不觉得惊奇了。时间都这么久了,还有什么事解不开的?我感到这些日子以后,我们都变得更加的冷静和成熟了。我们有足够的勇气直面一些事情。
从那以后,我和她又恢复了来往。虽然彼此之间再也没有甜言蜜语,而且我们也不敢回忆过去的那些事情,我们通常都是向对方汇报一下近况,然后就不敢说别的东西了。
原来你是在库尔勒?具体在做什么工作?
我在这里一所初级中学,教那些维族孩子学汉语,还教他们英语——反正挺轻松的。
哦 ,一个人还习惯吧,在那边?
开始是不大习惯,这边气候太干燥了,第一个月老是流鼻血,嘴唇喉咙都是干的,不过现在好了。这里人都对我蛮照顾的,而且这里的校长是我舅舅的大学同学,我到这里来就是我舅舅推荐的。
原来是这样。对了,我记得库尔勒好象有个什么湖的。。。。。。
博斯腾湖,我去过好几次了,蓝眼睛一样的干净。我还在那里照过几张像呢。
哦。。。。。。我说,后来我后悔地责怪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勇气问她要照片呢?如果她不拒绝,那么我们很可能就会开始通信。而通信,则比通电话更容易表达一些不容易启齿的情绪。
而他也没有问我要不要照片。但这次她说了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有机会到这里来玩,我可以做你的向导啊。
我们的电话一直这样不断地持续着,后来几乎成了我每天必经的事情了。我隐隐地觉得,我们彼此都还需要对方,我们还可以重新开始,一点也不把过去的伤害放在心上。而现在,差的仅仅只是一点勇气了。
越是这样想,我就感到我离开S市的日期正越来越快地来临。而我跟报社签的一年的合同不能违背。所以我就愈加勤奋地工作,通常一个星期可以完成一个月的工作量(四篇专访文章)。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哪来的精力。
最近工作很忙,真累。我说。
你千万要注意身体啊,她说,你在S市孤零零一个人,生病了也没人能照顾。
你呢,不也跟我一样?你跟我一样孤独。
她不说话了,我们在电话里安静了好一会儿。后来她开口了,其实并不是我愿意这样的,当初。。。。。。
她说不下去了。
好了,我说,你不用说,我全明白。诗云,我想找个时间去看你,还想看看你那里的胡杨和博斯腾湖。
是的,我必须去看她。从我有离开S市的预感开始,我的一切事情都好象是为她而做的。是不是我早就有了这样的想法,只是自己一直不敢承认?
那年九月快要过完的时候,我已经提前三个月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我抱着厚厚的一摞稿件,进了报业大厦二十四楼都市报的主编室。马主编,这是我全年的任务,交给您了。马主编的意外可想而知,他赶紧戴上老花眼镜,把稿件前前后后地翻了一个遍。这么快?!他说,小王你干得很辛苦哦。我说,马主编是这样的。我有点急事必须马上离开S市了。所以我把今年的任务赶了出来。今天我也是来向您辞行的。感谢您这一年来对我的栽培和信赖。什么?他似乎不相信,你在这里干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走?有什么大公司高薪聘用你了吗?我说:不是,没有什么大公司聘用我,而是我自己想走了。今年我和报社合作很愉快,所以我走纯属个人原因,请您不要误会。
马主编终于答应放我走。我从主编室出来的时候,心里轻松得跟当初在大学里刚刚拿到毕业证时一样。同时我又急切地想要离开S市,对于这座城市我已没有任何牵挂的。
我决定坐飞机去找她。这将是我一生中第一次乘坐飞机,也将是我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次迁徙。刚好在国庆黄金周到来的时候,航空公司增开了一班临时往返于S市和库尔勒之间的航班,这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当然,我的这一决定得到了来自帽子和他老婆的理解。你将会失去很多东西,也必然会有很多的收获,帽子说。
我只收拾了少量的行李,装到一个小箱子里。等我一切都准备好了以后,我给彭诗云打了一个电话,:我明天早上九点半的飞机。
好,我去接你。她说。
我非常兴奋,整夜几乎都未合眼,那张机票一直被我捏在手心里。
九月三十早晨,我随着一大群赴新疆旅游的游客一起登上了飞往库尔勒的飞机。我的朋友——帽子和他老婆一直陪我到登机之前。
中午的时候,飞机抵达库尔勒机场,在出港的时候,我一抬眼就看见可站在前面不远处的彭诗云,她也正盯着我,冲着我笑。
我很快冲了过去,样子好象是要去和她拥抱。但是到了她面前的时候,我又失去了那样的勇气,只是用和她同样热情的眼光盯着她。
你瘦了。她说。
你也是,我说。
她穿着一件紫色的风衣,黑色牛仔裤,脖子上有一条淡紫色的纱巾,头发比以前短了一些,但仍然很随意地披在肩上,看得出她脸上化过淡妆。我们先去市里吃饭,她说,新疆有名的大盘鸡。
库尔勒是一座沉浸在阳光里的小城,一到这里,这座城市最先给我的感觉就是阳光。阳光是直射过来的,把整座城市,包括城里的树叶(就是彭诗云在电话里说的白杨树)和城外的荒山都染得一片金黄,同时这座城市和我想象中的也有很大的差别,不是那种我想象中的灰头土脸的西北,相反,它是干净的,明朗的,建筑,街道,甚至空气都是如此。只是这里的慢节奏符合了我的想象,维族人,汉族人,不紧不慢地赶往我所不知道的方向。而我,也用好奇的眼神打量它的一切。
怎么样?这儿还不错吧?吃完饭后在街上散步的时候,彭诗云问我。
是啊,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这是一所有着浓郁的伊斯兰气息的城市,你看,到处都是清真寺。
我不太喜欢宗教,我实话实说。
但是我很喜欢,她说,宗教使人宁静。
她还告诉我,这儿最大的不好是气候干燥和紫外线强烈,基本上一年四季都要用防晒霜。
彭诗云所在的中学坐落在市区边缘的一座山脚下,山几乎没有什么植被。但校园里却是浓荫密布,最多的还是白杨树,还有不少的梨树。彭诗云告诉我,爬到山顶可以看到远处一大片金黄的胡杨林,相当的壮观。她还建议明天早上我们一起去爬那座山。
库尔勒的天比S市黑得晚,我们坐在她的床上聊到很晚。在这期间我试图点一根烟。给我一根,她说。你也学会抽烟了?我愕然。怎么?不相信?我递给她一根烟,说,看来你真变了很多。应该说,我们见面之后的气氛是融洽的,完全在我的预料之中。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令人尴尬的事。
晚上我睡哪?这是我心里的一个疑问,我当然不能直接这样问她。是到了深夜的时候,她才提起这个问题。她说,你今天一定很累了,早点睡。我才问:我睡哪?这话出去以后,我感到有一些尴尬,再看她,她的脸也红了。
过一会,她说:今天委屈你一下。睡客厅的沙发,明天我们再想办法。
彭诗云的房子是一间中间用墙隔开的房子,里间是卧室,外间是客厅兼厨房。这所学校的单身教师都是这么住的。
她在沙发上铺好被子,跟我说了晚安,就进去另外。我钻进被子里——被子很干净,被子的气息也是我所熟悉的,心里充满了对明天的向往。那库尔勒的秋夜,寒气已经很重——这跟S市又明显不同。这对我来说是一所陌生的、全新的城市,但我枕着我熟悉的气息,度过了我在这里的第一个夜晚。
第二天我们起得很早,按照她们的建议,我们爬了学校后面那座光秃秃的山,一到山顶上,我就望见了那片在远处的胡杨。的确,如她所说,金灿灿的,这种大片鲜明的色彩我真是很久没有见过了。这让我异常兴奋,我说我们可以到那边去看看吗?她当然同意。于是,我们回去取了两辆自行车,就向城外出发了。
就是这样,我们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在一座位于西北高地上的城市边缘走,朝一边金色的树林奔去,这种感觉我是永远无法向你描绘的。我记得当时我还禁不住地唱起了一首新疆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我甚至高兴地和每一个遇见的陌生人打招呼,我说:你好啊,你们好啊,惹得人家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彭诗云也哈哈大笑起来。
我还问她关于博斯腾湖的事,我说博斯腾湖呢?不也是离这里很近的么?她说:地图上看起来很近,实际上还远着啦。不过还好,国庆节有七天假,我们还有时间。其实当时我很想说,岂止七天?我们有一生。
那天我更加确信了我的这一想法,因为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和快乐,而那片林子也的确渲染了我的情绪。就在我们在那片金黄里散步的时候——我们脚下也是厚厚的金色的落叶——我忍不住抓住了她的手。
她没有反抗,甚至对我报以羞涩的一笑,毫无疑问,那是诱人的。我不顾一切地把她拥入怀里,说:
我有预感,真的。很早以前我就有这样的感觉。我必须到这里来,就像是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这里等我似的。
她很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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